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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是明晰集體資產產權歸屬的需要,是適應農村社區人口結構變化的需要,是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民主監督和利益分配機制,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農經辦牽頭草擬了《廣州市增城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眾征求修改意見和廉潔性評估意見。公眾可于2019年11月8日前將有關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區農業局(農經辦)反映。征集意見時間: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8日。意見反饋方式:
1.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傳真傳送至:020-82660132;
3.信函請郵寄到地址:增城區荔城街荔城大道112號,郵政編碼:511300。
附件:1.廣州市增城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廣州市增城區農村集體經濟監督管理辦公室
2019年10月23日